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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创建工作考核方案

  为创新和发展农村职成教育体制和机制建设,实现职成教育培训资源全面统筹,完善市镇村三级职成教育网络建设,全面提升职成教育基础能力,增强职成教育服务县域经济与发展能力,打造国家级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县,特制订本方案。由组织部门年终对项目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一、考核对象
  富锦市职业技术学校、富锦市委办公室、富锦市政府办公室、富锦市教育局、富锦市财政局、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锦市农业局、富锦市科协、富锦市农机局、富锦市城东街道办事处、富锦市城西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例会制度。把试点县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业教育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工作任务。做到召开会议有记录,研究重大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2、任务目标明确。根据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工作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措施,结合全市年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1)将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纳入市、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并进行督导考核。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
  (2)制定县域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县域产业发展规划中的人才支撑作用;切实履行好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职责。
  (3)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要求,有政策、有措施;对农村职业学校改革发展及开展涉农培养培训工作给予政策倾斜。
  (4)制定整合县域职业教育资源和县域职业培训资源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农科教结合。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制定相关政策保持高中阶段在校生中职校生与普高生比例大体相当,保障成人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协调发展。
  (5)职业学校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使教师队伍培养培训规划落实到位。开发精品课程和课件,在乡镇建立成人技术学校,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6)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统筹用于县域职业教育培训。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于不低于30%,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地方配套经费足额到位,督促企业落实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缴纳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设立成人教育专项经费,按县域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筹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普通高中。财政安排专门的教师培训经费,专项经费不低于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师工资总额的1.5%。
  (7)构建起以市职业技术学校为龙头,建设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村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确保学校运行良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覆盖率达到100%,村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覆盖率达到60%。
  (8)组织农民接受培训。使农村实用人才数量基本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每个农户家庭至少有一名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满意度较高。
  (9)发挥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作用,使职业教育各专业与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紧密对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强,满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工作体系健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4、情况反馈及时。制发的有关工作意见、规划、方案等文件及时上报备案,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果及时向市政府上报。
  (二)工作成效
  1、全面落实。结合部门实际,采取具体措施开展相关工作,抓好推进落实。
  2、扎实推进。按照全市职业教育试点县项目管理要求,结合本地和部门实际,积极谋划,项目完成标准高、效果好。
  3、全面加强。建立职业教育试点县创建的长效机制,依托本单位职能,加强对此项目的推进。
  4、发挥充分。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特点和职能,形成尽其力、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三)基础工作
  1、信息准确。信息储量多,经常维护更新,发挥好作用。依托信息开展统计和分析工作,对工作的基础情况做到清楚、准确、数据翔实。
  2、制订方案。制定年度试点县创建工作宣传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各单位配备1名试点县工作信息员,及时报道试点县工作的动态和经验。
  (四)工作创新
  1、创新工作机制。围绕干好干活此项工作,创新工作理念,经常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发挥作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加强工作研究。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形成1篇以上工作总结。
  3、开展工作创建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制定特色试点县工作创建方案,有计划、有目标,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
  三、组织实施
  将试点县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评价体系。考核工作在市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定标签约。将试点县创建工作纳入相关单位职能目标,每年初同步签订责任状。
  2、履约落实。各部门按照目标内容,切实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好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
  3、自检自查。对照试点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每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试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组织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年底由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采取听汇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统一检查。
  5、综合评价。市职业教育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考核和重点抽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评价意见,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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