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条件

发布时间: 2017-10-19| 字体显示: [ ] [ ] [ ]

  1、小学: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初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有上中学意愿的适龄儿童。
  基本原则
  1、就近划片原则:不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分配学生,不进行特长招生分配学生,按照就近划片区位确定学校学区。
  2、统一调配原则:当学校服务学区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服务能力,对于出具不了学区相关证件的学生,由教育局调配到就近的其它学校。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入学方案在分配前向社会公开信息,包括具体政策,划分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入学证件。操作中规范办理,严格审查,纪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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